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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股东会职权 2025-04-06 浏览数:205997 股东会与董事会作为公司核心机构,分别承担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职能,遵循分权制衡原则:股东会通过审议表决董事会提案行使决策权(赞成/否决),不直接介入具体事务;董事会负责议案制定与执行。实践中,控股股东常兼任董事或高管,形成决策与执行双重控制机制。 查看更多
谨良点评 | 程序员带原单位成果投奔新单位,会触犯哪些法律规定? 2025-04-05 浏览数:207234 离职见人品,更见职业化。涉密人员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纠正认为个人研发的技术自然归个人所有的错误观念。不要仅受高薪诱导,应摒弃侥幸心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随着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个人信用在个人生活以及求职、就业中会越来越重要。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平台公司,入职背调会越来越详细,很多人对背调不以为然,殊不知,多年前的一念之差最终可能会影响一生。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股东会组成及地位 2025-04-04 浏览数:208530 股东会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其作为非常设机构,与常设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形成分权制衡机制,不得越权代行其他机构职权。股东通过现场或委托方式行使参会权,此为法定权利。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股东知情权 2025-04-03 浏览数:205399 本条是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其对公司如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务决策以及如何运用公司财产、公司盈余如何分配等,拥有决定权。因而,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特别是公司经营决策和公司财产使用情况。但股东应依法行使知情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本文将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条件、限制及司法救济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律师建议。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六条 股东名册 2025-04-02 浏览数:207400 股东名册是指记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个人情况及其股权情况等事项的法定簿册。股东名册之推定效力意味着,记载于股东名册中的主体只需要援引该记载,即完成其举证责任,而若有人对股东名册有异议,异议者负有举证证明其不是真正的股东之责任,即需提出股东名册以外的其他证据,以推翻股东名册之记载。 查看更多
已出资并经评估的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的,是否需要补足出资? 2025-04-01 浏览数:204951 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但非货币资产受市场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会存在贬值的可能。当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公司资本严重贬损时,出资人是否需要补缴出资,本文通过一则最高人民法院的真实案例进行评析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五条 出资证明书 2025-04-01 浏览数:205753 出资证明书具有证实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效力,在公司或者债权人质疑股东是否实际出资时,股东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书主张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出资证明书具有要式性,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记载内容及签章主体的,有被认定不具有证明出资事实的效力的风险。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四条 出资加速到期 2025-03-31 浏览数:207379 该条是新增内容,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并不新鲜,是在优化之前的司法政策下的新增条款。条文平铺直叙、言简意赅,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缴纳出资,用于偿还债务。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股东利用认缴制逃避债务。 查看更多
股东能否请求法院审查公司章程效力? 2025-04-01 浏览数:206285 公司章程在公司运营中扮演关键角色。随着公司法修订,公司自治在公司章程中得到显著强化,如章程中的任意性条款和公司法授权章程自行规定的补充性规范。然而,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需保持平衡,防止章程滥用。对于滥用公司自治的章程条款,股东有权提起司法审查。在审查时,法院应采取审慎态度,确保股东平等和利益平衡,以维护章程的有效性和公司的稳定运营。 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股东禁止抽逃出资 2025-03-30 浏览数:207048 本条系新《公司法》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规范体系,分为基础规则与责任强化两部分:一是明确抽逃出资认定标准;二是将责任体系升级,明确当事人抽逃资金返还责任,以及董监高连带赔偿责任。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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