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单位扛主责,用工单位有条件连带。
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合同,却在用工单位的场所里干活。一旦发生工伤,两家公司之间责任如何划分,往往是劳动者维权时最困惑的问题。
首先说结论:
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工单位,即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通常不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负有协助义务;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则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01 工伤责任主体划分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无论工伤发生在何处,劳务派遣单位均应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责任。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包括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均须由其自行承担。
用工单位:协助义务与过错连带责任
用工单位虽非工伤保险责任的直接承担者,但必须协助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
更为关键的是,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例如: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强令冒险作业、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合规等),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两家公司主张赔偿。
02 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如约定"工伤由用工单位赔"或"由派遣单位赔",该约定仅在两者内部有效,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依然有权直接要求法定责任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03 给劳动者的维权实用建议
确认劳动关系与社保:
首先明确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是哪家劳务派遣公司,并核实其是否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申请工伤认定:
由劳务派遣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若其不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向社保部门申请。
保留过错证据:
若怀疑用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如机器缺乏防护、未培训即上岗),应注意保留证据。一旦认定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要求两家公司连带赔偿,从而获得更高的赔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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