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实践,企业仅以“技术革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当前,法院与仲裁机构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持严格审查态度。该情形通常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双方无法预见、具有不可抗性、且超出用人单位常规经营决策范围的重大外部变故。
常见认定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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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法律法规或政策突然变更等纯粹外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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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第三方关键合作项目因外部原因终止,且该岗位存续完全依赖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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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部政策或市场剧烈变动,企业进行整体性经营调整,且调整有充分事实依据、不针对特定个人。
而企业主动引入新技术、推进业务升级,属于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决策,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不具备“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特征。因此,司法实践普遍不将其纳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范畴。
换言之,企业不能将技术迭代所带来的正常经营风险,通过单方解除的方式转嫁给劳动者。
02 企业因技术革新确需调整人员,应遵循哪些合法流程?
若技术革新确实对原有岗位产生实质影响,企业也不是不能调整,但应依法履行以下程序:
1.优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主动与员工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调岗、提供培训或转岗等方式,尽力维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2.协商不成时,可考虑经济性裁员
如涉及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即便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解除,企业也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未经协商调岗等前置程序,直接以“技术革新”为由单方辞退员工,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03 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若企业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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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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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可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不得拒绝。
所以,企业若要“硬来”,违法成本高,风险也很大!
写在最后
技术革新是企业顺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的自主经营行为,它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若确需调整用工结构,务必严格遵循法定协商、培训、调岗及裁员程序,否则将承担较高的违法成本。
依法用工,方是长远发展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