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了,跟各位老板聊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发布日期:2026-01-30 作者:胡晖 10819

年末了,跟各位老板聊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年末将至,辛苦工作一年的打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朋友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能否足额拿到工资,踏踏实实回家过年。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尤其是恶意拖欠,这或许已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甚至可能触及刑法中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了解这个罪名,对劳动者来说是维权武器,对用人单位而言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简单说,就是老板有能力支付工资,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故意不支付,而且拖欠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这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要件:

1、主观恶意:是“故意”不支付,即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而不是因为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暂时无力支付。

2、“逃债”手段:

比如

逃匿:老板“跑路”,故意失联;

转移财产:故意把公司资金、资产转走,造成无钱可付的假象;

隐匿财产:藏匿资产;

明确表示拒不支付。

3、前置程序: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通常指劳动监察大队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仍然拒不支付。

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各地标准不一,但通常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

该罪的核心在于“恶意欠薪”且“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欠薪都构成犯罪。一般的劳动争议或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等,通常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或民事纠纷范畴。

 

 

劳动者若遭遇恶意欠薪,该如何维权?

 

 

如果遭遇恶意欠薪,请保持冷静,建议按以下步骤依法维权:

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

(1)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盖有公章的文件、同事证言、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

(2)欠薪证明:明确约定工资标准的文件、以往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记载欠薪金额和时间的欠条、老板承认欠薪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

(3)老板身份信息: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如果是公司,需要准确的公司全名。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最直接、常用的行政途径)

携带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后,若属实,会向单位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

如果单位逾期不改,监察部门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工资争议,可以同时或单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第四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老板仍不支付,且符合上述犯罪要件,劳动监察部门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你也可以直接携带证据到派出所报案。

 

 

温馨提示

 

 

给所有“老板”的忠告:

诚信经营是根本:员工工资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恶意拖欠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和企业信誉的破产。

分清“无力”与“恶意”:如果确实经营困难,应主动与员工沟通,协商延期支付方案,并出具书面承诺。切忌玩失踪、转移资产。

重视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改正书》:这不是一纸空文,是启动刑事程序的关键一环。收到后必须严肃对待,积极解决。记住:在刑事立案前,如果老板按照要求支付了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了赔偿责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算清“法律账”与“经济账”: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公司声誉扫地,老板个人还会身陷囹圄,对公司和个人造成的损失远大于拖欠的工资。

年末是劳动报酬纠纷的高发期。希望所有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安心过年;也提醒所有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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