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发布日期:2026-01-14 作者:胡晖 15368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原则上允许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有权继承其股东资格。这意味着,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股东名下的财产权益,也继承了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从而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但值得注意的是:

尽管法律原则上允许股东资格继承,但《公司法》赋予了公司高度的自治权。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特别规定,例如:

1.规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2.规定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或其他股东有义务收购该股权;

3.规定仅允许部分类型的继承人(如直系亲属)继承股东资格;

4.其他限制性或程序性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应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效力高于法律中的任意性规定。

继承人应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继承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继承人首先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公证书等)

4.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第二步:公司内部审核与变更

公司收到继承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特别规定:

1.如果章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章程的特别规定处理。

2.如果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或继承人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则办理内部变更手续:

(1)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向继承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3)更新公司《股东名册》,将继承人记载为新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继承人即正式取得股东资格,享有并承担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视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姓名、出资额等相关条款。

第三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内部变更后,公司应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以使继承事实产生对外公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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